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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华翊股权咨询】浙江省专业从事股权激励咨询的机构,专注于团队股权激励、合伙人股权激励、经销商股权激励,涉及顶层设计、股权方案设计、股权管控机制设计、法律风险预防机制设计等,十多年方案设计、落地咨询经验,迄今已为300余家公司提供了咨询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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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基本情况】
客户单位是一家互联网公司,成立于2015年,股东人数2人。目前已经基本能够实现收支平衡,且发展势头良好。公司基于发展需要,拟引入2名合伙人,合伙人均为实际资源提供者。公司创始人希望能够在公司初创时做好股权顶层设计,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公司股东及拟引入合伙人情况如下表:
(预)股东 | 分管工作 | 目前实际情况 |
创始人a | 平台建设与运营、综合管理 | |
合伙人b | 市场经营 | |
拟引入合伙人c | 技术 | 1. 阿里巴巴离职高管,已在公司任职 2. 创始人引入时承诺给予8%干股 |
拟引入合伙人d | 渠道建设 | 在公司兼职 |
【华翊分析与对策】
1、兼职合伙人股份的进入与管控
与全职合伙人比较,兼职合伙人的人力投入无法保障,以华翊的观察,许多企业的兼职合伙人出现“前期出工出力,中期断续出力,后期不见人影”的情况。因此,对兼职合伙人的股份,第一是采用分次授予的方式,约定根据目标达成情况授予相应比例股份;第二是约定退出机制,如当出现兼职合伙人“离职”时,应按照合适的价格退出相应比例的股份(人力股)。
2、“干股”需要有明确协议对责权利进行约定
创始人对c的8%的干股承诺,第一是没有书面协议,第二是内容不明确(不同人员对于干股的理解不同),极易产生纠纷。因此,对“干股”进行明确的协议约定,内容包括对8%干股比例的界定、是否需要出资、出资价格、公司今后增资扩股后8%股份比例是否要稀释等事项,同时要约定退出机制。
3、合伙人入股价与公司估值
如何对公司进行合理估值,确定合伙人的入股价,也是创始人面临的一大难题。
由于公司目前还没有引入外部投资者(在引入外部投资者的情况下,可以按外部投资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内部入股价),因此采用“市盈率法”的方式确定公司估值——即通过收益估算,在公司预定经营目标实现的情况,确保合伙人相对合理的投资回报率,从而确定公司估值和合伙人入股价格。
【启示】
1、股权是一家企业的“基石”,必须在一开始就把架构搭建好。
2、要用“白纸黑字”代替“口头协议”。
3、引入兼职人员成为合伙人时要慎重,宜按照“分次进入”的方式授予股份。
4、对所有相关的股权合作方,均应制定“结婚约定”和“离婚约定”条款。